具备大学专科*,从事相关工作满6年;
2014年度经济技术考试采取考后审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详细核对报名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报名时须保证提交的真实、准确,领*书时需提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材料,否则不予发放合格证书。对于虚报信息获取考试的考生,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考试或考试成绩,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12号)规定严肃处理;对由于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根据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4年经济技术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4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54元。
初级、中级经济技术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技术书。
初级、中级经济技术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部统一印制的经济技术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获得初级、中级经济技术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
按照《河南省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40元、信息采集和信息卡工本费12元。